最近一段时间,几次与狗有关的热门事件将“文明养犬”的话题再次推上舆论顶峰。全国多个城市下大力气整治狗患,青岛也不例外,为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障群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青岛市公安局决定青岛信息港部门获悉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四类不文明养犬行为。
整治违规遛犬行为
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应当为犬只束牵引带、佩戴犬牌,即时清除犬粪,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整治违规携犬进入公众场所行为
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海水浴场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候车厅、候机室。
整治占用公共区域养犬行为
养犬人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占用公共楼道等共有区域养犬。
整治违规处置犬只尸体行为
犬只死亡的,养犬人应当将犬只尸体送至有资质的无害化处理单位处置,禁止自行掩埋或丢弃犬只尸体。
注 意!
1、对违反《条例》规定, 存在上述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2、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犬只 ,并根据《青岛市养犬管理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标准》,按照情节轻重, 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纳入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负面名单 。
如果你的身边
有不文明养犬问题
可以拨打12319城管服务热线
该热线同时受理广大群众
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投诉举报
和意见建议
青岛信息港消息希望每一名狗主人都能积极配合,因为你的文明行为,可以帮助大家消除对狗的憎恶,这才是真正爱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