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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青岛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将正式实现网上申报

发布时间:2018-12-24 10:06:25
核心提示:  青岛信息港近期发表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11月1日开始,市人社局就在岛城部分参保单位内推行了生育津贴单位网上申报
  青岛信息港近期发表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11月1日开始,市人社局就在岛城部分参保单位内推行了生育津贴单位“网上申报”,经过两个月的试点工作,生育津贴“全程网办”运行平稳后,从明年1月1日起,参保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将正式实现网上申报,而青岛也成为全省首个实现职工生育津贴办理“零跑腿”的城市。
  
  生育津贴网办就是单位通过青岛市人社局官网“社会保险申报”系统,网上申报、上传资料,系统网上审核,一次办好“零跑腿”。网上办理业务范围是在青岛依法缴纳生育保险的各参保单位,其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和生育津贴享受条件的,在按规定结算生育医疗费后,所在单位可以登录市人社局官网为职工申请生育津贴。
  
  网办时间方面,新系统开通后,各参保单位应于职工生育医疗费结算后次月起进行网上申报,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每个月1~15日申报成功并成功审核通过的,当月发放生育津贴,其余时间网上申报成功并审核通过的,次月发放。
  
  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在申报职工生育津贴时要认真核验,足额交费。
  
  关于网上申报职工生育津贴的相关信息,可查询网址。
  
  职工个人通过外网查询,可以查询到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职工合法生育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只需通过系统上传社保卡或身份证、加盖公章后的生育津贴审批表。查询不到共享信息的,除上传社保卡或身份证、加盖公章后的生育津贴审批表外,还须上传职工合法生育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电子版或个人承诺书。
  
  已经在青岛办理社保卡的生育职工,其生育津贴默认发放至其社保卡金融账户中,如特殊情况需更改发放账户的,可与参保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提供相应银行的银行账号。
  
  青岛信息港整体获悉另外,为确保生育津贴及时发放,各单位应按月及时缴纳生育保险费,当月拨付待遇时单位未及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该单位生育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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