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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青岛将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政策进行规范

发布时间:2018-07-31 10:05:32
核心提示:  青岛信息港据媒体报道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为有力遏制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自2018年8月1日起,青岛将对住房公积金
  青岛信息港据媒体报道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为有力遏制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自2018年8月1日起,青岛将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政策进行规范,进一步加大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治理力度。
  
  规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
  
  ✪青岛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全部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线上办理。
  
  ✪异地缴存职工将账户余额转移到青岛时,须在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异地缴存职工将账户余额转移到青岛后,不再继续缴存,以非本市户籍离职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离职的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青岛半年以上。
  
  从严惩戒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对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未遂的职工,在个人账户信息中标注不良信息记录,记入住房公积金诚信档案。
  
  ✪对已违规提取资金的,责令职工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自骗提套取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取消该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并同时向职工所在单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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