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信息港编辑报道7月9日,青岛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位于城区南京路中路和烟台南路的两处大型跨路龙门架广告设施依法进行了拆除。
据悉,此处拆除行动是按照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青岛市广告牌匾提升指挥部对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的相关要求,结合莱西市政府规划的南京路道路翻新建设工程施工,经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相关程序后依法组织实施。
两处龙门架位于城区交通要道,建设高度为13米左右,横跨道路宽度为22米左右,均属于大型钢架结构。该龙门架自搭建以来,其上部高度为6米的立面两侧一直被用作商业广告发布。
根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导则》的相关规定,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许可手续,并应当严格按照设置要求规范设置,期间应加强安全性检测,并保持户外广告的整洁美观。该两处大型龙门架广告设施建设于多年前,一方面存在公共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与城市建设及市容秩序现状不相符,严重违反了《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综合有关情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依法对该广告设施予以拆除。先期,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并先后3次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逾期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7月9日,根据案件现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依法组织拆除行动。拆除施工前,执法人员与施工人员现场细致查看并制定周密稳妥的拆除作业方案,会同交警部门提前封闭施工作业区域道路、科学疏导车辆,在拆除现场各个路口布置警戒线,安排人员警戒,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青岛信息港讯息经过5个多小时的连续作业,该两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顺利拆除完毕,道路通行和视线状况豁然明朗,城市空间开阔,极大提升了城市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