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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部门正在开展集中整治转向灯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9-03-16 10:14:55
核心提示:  青岛信息港权威报道3月15日 在马路上,总有这样一拨司机:他们从不打转向灯,无论是拐弯掉头、还是变更车道这种陋习不仅会影
   青岛信息港权威报道3月15日 在马路上,总有这样一拨司机:他们从不打转向灯,无论是拐弯掉头、还是变更车道……这种陋习不仅会影响其他车辆的运行,带来拥堵,危及行人安全,甚至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
  
  目前,青岛交警部门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违法行为。3月15日,崂山交警在秦岭路与仙霞岭路路口现场执法,一小时间,就查处了八起违法行为。民警对这些司机给予了扣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今天上午,记者跟随崂山交警大队的民警来到崂山区秦岭路与仙霞岭路路口探访,结果发现,大部分车辆都能够按照规定在拐弯时使用转向灯,但也有个别司机枉顾法规,不打转向灯就拐弯变道,严重危及交通安全。
  
  上午9时50分,一辆鲁B66××白色丰田越野车当时沿秦岭路由南向北行驶,临近路口红绿灯时,车辆由中间车道变道到最右侧的右转车道准备右拐至仙霞岭路,变道时没有打转向灯。
  
  在被交警示意停车后,中年男司机还有点蒙,直到交警提示他刚才变道没打转向灯时,男司机这才恍然大悟,“平常开车还真没注意到这种细节方面,以后长记性了。”男司机不好意思地说。执勤交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当场开出了罚款100元、扣一分的罚单。
  
  崂山交警大队中韩中队民警王江告诉记者,如果出现车辆不打转向灯随意变道、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很容易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并造成交通拥堵状况。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青岛信息港消息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交规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将记1分,最高罚款100元。崂山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按照规定使用转向灯,遵守交通规则,为全市创造一个文明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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