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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印发了《青岛市财源建设扶持政策实施指南》

发布时间:2019-01-17 09:44:48
核心提示:  青岛信息港编辑人员获悉为有效落实财源建设扶持政策,激励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发展,促进财政收入增量提质,近日,市财政局印发

  青岛信息港编辑人员获悉为有效落实财源建设扶持政策,激励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发展,促进财政收入增量提质,近日,市财政局印发《青岛市财源建设扶持政策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激励重点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建筑业健康发展,支持引进关键产业重大项目。根据《指南》,满足相关条件要求的企业,单户企业(集团)扶持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所需资金按照财政体制负担。

  《指南》明确提出,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当年地方纳税贡献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增幅高于全市经济发展目标 (以市政府确定的当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为准)且具有拢聚税源能力的重点企业 (以下简称重点税源企业),以其上年度地方纳税额为基数,当年地方纳税达到上年基数的,按基数的1%予以扶持;当年地方纳税超出经济发展目标部分,按超出额的50%予以扶持。单户企业 (集团)扶持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所需资金按照财政体制负担。

  对当年地方纳税实现增长且未获得上述扶持政策的地方纳税50强企业,每实现1亿元地方税收,由市级财政给予100万元扶持,单户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青岛信息港已获悉《指南》鼓励建筑业健康发展,对具有资质、在我市办理工商注册且当年缴纳增值税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建筑施工企业给予扶持。 《指南》还支持引进关键产业重大项目,对属于我市“956”产业体系范围,投资额超过10亿元或低于10亿元但属于全市重大关键招商引资项目,或拢聚外围税源当年缴纳地方税收超过2000万元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实行“一事一议”的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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