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信息港编辑人员获悉2018年10月30日,鲁清所和青岛大数据交易中心签署了《登记结算业务合作协议》,青岛大数据交易中心接入鲁清所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要求,鲁清所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在省内大宗类交易场所的接入工作进入尾声同时,压茬开展权益类交易场所接入工作。经双方积极沟通协作,鲁清所与青岛大数据交易中心签署了两方业务合作协议,接入工作进入实际操作阶段,鲁清所服务市场和服务监管的工作进一步拓展深化。
青岛信息港小编获悉下一步,鲁清所将积极落实《山东省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加快推进其他符合条件的权益类交易场所的接入工作,继续发挥全面登记、集中结算、资金监管、统计监测等服务功能,为实体经济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