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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青岛市将开始试供热,试供热5天

发布时间:2018-11-05 10:05:15
核心提示:  青岛信息港【报道】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11月16日零时,青岛市将正式开始供热,11月11日将开始试供热,供热单位应当在采
  青岛信息港【报道】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11月16日零时,青岛市将正式开始供热,11月11日将开始试供热,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同时,供热部门和单位与气象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实时关注天气变化,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随时按条例规定启动全市供热工作,确保实现11月16日达标供热。
  
  供暖季来到,就会出现很多小问题~
  
  比如家里暖气不热怎么办?
  
  暖气片的温度怎么有热有凉?
  
  暖气漏水了怎么办?
  
  ……
  
  给大家们准备好了
  
  供暖实用贴↓↓
  
  收藏备用!
  
  我家暖气不热?
  
  往年有用户反映家中暖气不热,大家要注意区分“不热”与“温热”的概念。供热管网中的循环水升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另外目前室外温度还比较高,因此如果暖气片达到均匀“温热”的感觉,说明家中暖气片已经正常,经过热调试以后,暖气设施温度会逐渐提高;如一点热感也没有,才属于“不热”现象。
  
  如果暖气不热咋办
  
  广大用户在试供热初期如遇暖气不热情况,首先应确认供热设施阀门是否打开,邻居家供热是否正常,然后再联系所在供热站维修人员上门查看;如部分房间暖气片热,或暖气片上热下凉,也是试供热初期常见问题,说明供热系统中可能存在积汽,需要调试,建议联系所在供热站维修人员上门调试,不要盲目私自放水。
  
  暖气不热,退还供暖费
  
  采暖期内,供热企业应当保证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测温要求。测温低于18℃,全额退还供暖费!
  
  青岛信息港相关报道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1、卧室、起居室温度低于18℃、高于16℃(含)的,退还热费的20%;
  
  2、卧室、起居室温度低于16℃、高于14℃(含)的,退还热费的50%;
  
  3、卧室、起居室温度低于14℃的,退还全额热费。
  
  供热企业应当在采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热费。
  
  供热企业24小时服务电话
  
  (一)青岛市内三区及崂山区供热企业24小时服务电话
  
  青岛能源集团:96556
  
  华电青岛热力有限公司:96559
  
  青岛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85821724
  
  青岛金湖热力有限公司:85810404
  
  青岛鲁青热力有限公司:83778177
  
  崂山区东亿供热:8890311
  
  (二)青岛其他区(市)供热管理部门监督电话
  
  崂山区市政公用局:88997833
  
  城阳区城管局燃管处:58770350
  
  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86160162
  
  即墨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86658370
  
  胶州市城建局公用事业处:82289208
  
  平度市公用事业管理处:88319669
  
  莱西市燃气管理处:874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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